中国石油四川销售成品油分公司九里堤加油站技改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发布时间: 2022-04-20 11:07:17 点击次数: 448 来源:
项目概况 | |||||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四川销售成品油分公司九里堤加油站技改工程 | ||||
建设单位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销售成品油分公司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九里堤南路74号 | ||||
项目简介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销售成品油分公司九里堤加油站(以下简称为:九里堤加油站),成立日期: 2000年12月07日,位于成都市金牛区九里堤南路74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765086424J,法人代表人:杨保平。经营范围:零售:成品油零售(经营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预包装食品销售(经营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卷烟、雪茄烟零售(经营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以上项目不得超过主体公司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站于2018年11月22日取得了《四川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表》(备案号:川投资备【2018-510106-52-03-316549】JXQB-0112号,备案机关为金牛区经济科技和只是产权局)。 | ||||
项目组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孙洪燕 | 个人资质编号 | 川职卫乙级第2315号 | ||
报告编制人 | 陈昌龙 | 个人资质编号 | 川职(评)20210131号 | ||
现场调查人员 | 陈昌龙 | 现场调查时间 | 21.10.10 | 企业陪同人 | 赵海英 |
采样、检测人员 | 袁欣 | 采样、检测时间 | 21.10.27-10.29 | 企业陪同人 | 赵海英 |
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 |||||
(1)化学有害因素:溶剂汽油; (2)物理因素:噪声。 |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 | |||||
噪声:噪声接触时间长,接触人数较多。因此将噪声作为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溶剂汽油:建设项目销售的原辅料为汽油和柴油且汽油和柴油易挥发,作业人员接触概率较大,故判断为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
结论: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建设项目属于“机动车燃料零售业”行业,是职业病危害风险“一般”的建设项目,结合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毒理学特征、浓度、潜在危险性、接触人数、频度、时间、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发生职业病的危(风)险程度等进行综合分析,综合判定建设项目为职业病危害风险为一般的建设项目。 根据对建设项目现场调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和项目相关资料的综合分析,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销售成品油分公司根据本报告书提出的职业病防治补充措施的要求及建议严格落实到位,并在项目运行时认真实施,日常加强监管,建设项目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是可行的,正常状态下在一定程度上能控制和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人员健康的影响,能满足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要求 建议: (1)建设单位在今后的职业卫生工作中,落实公司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并严格执行制度中相关内容。 (2)建设单位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并在公告栏张贴日常检测结果,检测结果须是最新检测结果。建议建设项目定期检测在每年高温季节进行,并针对高温项目进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的检测。 (3)建设单位应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 (4)在职业卫生竣工验收后30日内向当地卫生管理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当企业因技术、工艺或原材料发生改变而引起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时,须按规定进行申报变更。若遇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发生变更时,也须按时申报。 (5)在今后的职业卫生日常管理工作中,增加职业健康体检、职业卫生培训、职业病应急救援培训及演练等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 (6)每年定期根据制定的职业卫生培训计划对接害人员进行职业卫生相关培训,重点针对各岗位相关职业健康知识、岗位危害特点、职业危害防护措施、职业健康安全岗位操作规程、防护设施的保养及维护注意事项、个人防护用品使用要求、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内容进行培训,并做好相关培训档案 (7)建设单位应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厂区范围内的所有告知卡、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发现有破损、脱落、褪色、变形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进行修整更换,且适量增添告知卡数量。同时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2020〕第5号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做好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以及应急健康检查,体检内容可参考下表。 (9)该项目试运行前,应安排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岗前体检,体检因素可参考表F10-3,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由劳动者书面签字确认,同时按实际体检时应根据具有职业健康体检资质机构的建议和生产现场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来共同确定。 (10)体检项目及体检内容需包括全部职业病危害因素: (11)如果在进行职业性健康体检中,发现急、慢性职业病患者或职业禁忌证,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内容进行处理。 (12)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13)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规定,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处理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从业人员离开生产经营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管理时,应做到一人一档。 (14)应加强女工的劳动保护,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15)尽快安排需复查的1人进行复查,并对需复查人员进行调岗处置 (16)应与周围综合实力较强且距离较近的医院建立应急救援救护关系,签订救援协议,保证在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能及时对作业人员进行救治。 (17)应急救援设施的存放位置应该有明显的标识,并确保作业人员知晓其使用方式;加强对应急救援物资管理和救援的设备维护,保证其性能的完好性。 (18)应按照按照相应标准编制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制定《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进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培训与演练,并做好相关演练记录.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
(一) 报告书专家组意见 | |||||
1、细化个人防护用品分析与评价。 | |||||
(二)建设单位现场专家组意见 | |||||
1、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对所有接害员工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告知; 2、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 |||||
附:现场勘查照片、现场采样照片 |